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3C3地块综合体建设项目商务办公楼精装修工程

   日期:2022-03-31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441    
核心提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3C3地块综合体建设项目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京技管(核)【2020】2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核心区13C3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1.招标条件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3C3地块综合体建设项目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京技管(核)【2020】2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核心区13C3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3C3地块综合体建设项目(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等3项)商务办公楼精装修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博大经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3C3地块综合体建设项目(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等3项)商务办公楼精装修工程

2.2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10742.63㎡ 合同估算价 3300 (万元)

2.3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核心区13C3地块

2.4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85 日历天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2号楼商务办公1-6层门厅、商业、电梯厅、卫生间、办公(除楼梯间、井道、楼梯间前室空调新风机房以外所有房间)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精装修工程。

2.6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在2017年03月01日起至2022年02月28日止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2500万元(含)以上或面积8000㎡(含)以上的装修或装修改造工程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限制性 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2-3-31 9:00:00 至 2022-4-6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4-11 16:00:00 。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1、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是指因发生各类事故(亡人、火灾、挖断管线)或施工扬尘不达标且情节严重,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企业。 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在资审结果确认环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被标识为“警示”的,招标人不得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在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环节,潜在投标人被标识为“警示”且进入正选名单的,招标人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从候选名单中递补。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博大经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5楼

联 系 人: 张开慧

电 话: 010-67856949

传 真: 010-6785694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2号楼307

联 系 人: 张玉新

电 话: 010-83517150

传 真: 83517150-605

电子邮件: jingzizzb@126.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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