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园区一期道路绿化工程施工

   日期:2022-04-11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40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抚宁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园区一期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抚审批字【2019】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骊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区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宁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园区一期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抚审批字【2019】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骊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区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抚宁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园区一期道路绿化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


2.3招标规模及范围:


招标规模:本工程为抚宁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园区一期道路绿化工程,位于抚宁区,栽植乔木3845株、栽植灌木261株、栽植地被面积49786.3平方米等项目。


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与图纸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含全部内容。


2.4工期和养护期:


工期:108 日历天


养护期:1年 。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0年度财务状况(投标人为2021年之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主);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下同)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2日(9:00)至2022年4月16日(17:30),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 CA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5月5日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准版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秦皇岛市抚宁区骊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抚宁区


联系人:邱永超


联系方式:0335-7810287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宁区


联系人:堵力超


联系方式:0335-602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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