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河上游院士产业核心区周边道路绿地海绵化改造工程

   日期:2022-04-27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427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九水路、石牛山路、惠水路、衡水路。该项目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采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凹绿地、生态滞留等海绵措施对李村河上游院士产业核心区周边道路绿地进行系统化海绵改造,同时对绿地存在绿篱脱脚、缺株死株及土地裸露、草坪退化等问题进行整治提升。本项目约产生5553.98立方米建筑垃圾,需全部外运。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九水路、石牛山路、惠水路、衡水路。该项目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采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凹绿地、生态滞留等海绵措施对李村河上游院士产业核心区周边道路绿地进行系统化海绵改造,同时对绿地存在绿篱脱脚、缺株死株及土地裸露、草坪退化等问题进行整治提升。本项目约产生5553.98立方米建筑垃圾,需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 0平方米 李村河上游院士产业核心区周边道路绿地海绵化改造工程 7046373.1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 本项目要求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2. 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49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8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5-18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8011790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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