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室内装饰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室内装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源—YC2020-008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室内装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47625.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B000379720 |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室内装饰采购项目 | 1 | 项 | 3747625.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为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展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核)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单位;并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6、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春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13907955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秀江东路666号滨江壹号小区21#2-2号
联系方式:15879535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安
电话:1390795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