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新中胜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及周边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日期:2022-08-10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390    
核心提示:宁都县新中胜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及周边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赣建宁招字【2022】58号一、招标条件宁都县新中胜产业

宁都县新中胜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及周边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2】58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新中胜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及周边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批复号宁发改投字【2022】315号,招标人为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新中胜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及周边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工业园区。

3、招标要约价:招标要约价费率为1.20%(计费基数为施工合同价)。

4、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

(1).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整合优化;

(2).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后(或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联合图审工作;

(4).根据施工图图审意见完善施工图,并全程跟踪配合咨询服务。

5、招标范围及内容:依据宁都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宁都县工业园区规划,本项目建设宁都县新中胜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及周边设施(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工业园,总用地面积约 230.15 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标准厂房总用地面积约113334㎡(约170亩),其中非生产性建筑(食堂、宿舍等)占地面积≤7933.38㎡,其余面积建设标准厂房、园区道路及绿化等设施。园区计容建筑面积约226668㎡,其中非生产性建筑(食堂、宿舍等)计容面积≤34000.2㎡,且食堂面积按厂区用餐人数合理配置,最大可能性多配建宿舍;标准厂房计容面积面积约192667.8㎡,建筑层数为4-5层。园区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完善停车场(主要以地面停车为主)、非机动车停车(配置充电桩)、给排水、供配电、消防、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

(2)建设周边市政道路约2530米,道路面积约40100平方米(约60.15亩),其中红线宽20米的道路长约780米,红线宽14米的道路长约1750米;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砖铺装,完善供排水管网、燃气、电力照明、通讯、绿化等设施。

6、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全过程招标【含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系统(热水系统)、智能化系统、钢结构雨棚、玻璃幕墙、基坑支护、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消防、暖通、绿色建筑设计、综合管网、人防、市政道路和雨污管道、园林景观市政配套、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等为实现项目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工作。

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标为1个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注册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投标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注:资格标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同时将以上证书或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入资格标文件中,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投标资格审查表》只要求在资格标中提供,开标时无需另行提供原件。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30日15时0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分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本项目设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考虑到系统投标文件上传容量限制,为提高评标专家评审效率,减少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制作成本与时间,投标单位制作本项目技术标时做到语言精简、突出重点,技术标规格采用A3纸张、横向排版,文件页数限制在400页以内(指系统查看的电子技术标页数),设计效果图不得超过15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现场环节(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5、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放弃投标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温超过37.3℃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 人: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 人:张颖

联系电话:183797651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970791721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2单元202

监督单位: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722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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