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永宁路(开阳路-聚贤路)道路绿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08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325    
核心提示:偃师市永宁路(开阳路-聚贤路)道路绿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永宁路(开阳路-聚贤路)道路绿化工程一标段,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招标条件。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永宁路(开阳路-聚贤路)道路绿化工程一标段;

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1)0187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172】

3、建设地点:偃师市;

4、项目概况:偃师市永宁路(开阳路-聚贤路)道路绿化工程一标段位于偃师市,永宁路北侧绿化带(开阳路-府佐路、蔡侯路-聚贤路),绿化带宽度均为15米,绿化面积共计17255平方米。永宁路南侧绿化带(府佐路-蔡侯路),其中府佐路至相国大道处的绿化带宽7米,相国大道至蔡侯路处的绿化带宽15米,绿化面积共计9535平方米。

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6、控制金额:3527605.76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计划工期:2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苗木养护区:两年;

13、标段划分:本此共一个标段;

14、政府采购政策: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以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页查询截图为准,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本公司财务报表;

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平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外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6月16日至2021年06月2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7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首阳大厦6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9937952229

代理机构: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B座2107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9979099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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