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设计

   日期:2021-09-18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353    
核心提示: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1]18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  

     2.2 建设规模:海陵南路(淮河路-海军大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重建或改造,行道树及人行道两侧绿地景观提升;淮河路(海陵南路-鼓楼南路)部分人行道板砖更换,道路两侧绿地景观提升;鼓楼南路(淮河路-海军大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局部重建或改造,行道树及人行道两侧绿地景观提升。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12109170001-BA-001

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设计

市政工程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配套服务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10.76

25天

     2.4 付款方式: 初步设计完成并经审查确认后付合同价的 1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施工项目完成60%工作量时,付至合同价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计算出最终设计费并扣除已付款项后一次性结清余款(均不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排水工程甲级]()以上并且[道路工程甲级] ()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专业需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如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3)设计组成员需满足以下要求:设计组成员应包括园林绿化专业、道路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造价专业,各专业须委派 1 名专业负责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

4目负责人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2103-202108月),投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

5设计组其他成员社保要求:设计组其他成员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项目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2103-202108月),投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7 日 18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赵兵

     电       话:0523-86883810

     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287号百合花园2号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朱秋红

     电       话:0523-80637616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12109170001-BA-001

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设计

市政工程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配套服务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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