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场河沿线建筑立面出新设计(3号旅游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串场河东台段生态修复工程已由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2020〕3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 自市城投集团,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串场河沿线建筑立面出新设计(3号旅游线)。
2.2工程地点:串场河沿线;
2.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350万元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保证最终设计成果(方案及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2.5时间周期: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完成规划方案完善工作;方案经业主方确认后25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设计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2.6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2招标要求及内容如下:
(1)正确解读上位规划,研究串场河沿线各个集镇段不同的文化以及地块周边生态环境、地质条件及居民的需求,提出设计定位与策略,从空间规划、景观节点、视觉效果等方面整体规范好空间秩序,塑造集镇段与沿线村庄及重要节点不同的特色风貌,明确建筑风格控制,实现与周边整体环境、景观的有机结合。
(2)完成东台市串场河沿线(旅游3号线)建筑立面出新改造项目的室外景观、建筑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等全套设计以及现场测绘、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串场河沿线(老G204两侧)富安镇、安丰镇、梁垛镇等3个集镇典型建筑及特色街区,西场村、通榆村、梁南村、张倪村、甘港村等特色村庄建筑及沿线典型农房式样,梁垛鲤鱼岛周边地块建筑等重要节点的室外景观、建筑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等全套设计。
2.6.3上述内容中需要专项(业)设计或测绘的项目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专项(业)设计或测绘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中标人承担。委托前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相关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等部门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1)或(2)资质之一,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定标后第一名中标人不补偿,第二名补偿2万元,第三名补偿1万元,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设计成果版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有权免费使用定标前3名单位的设计成果。(领取设计成果补偿的单位必须开具等额发票给招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8时45分。
6.2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 3 / BidOpening /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R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地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12-104号
联系人:杨永洁联系人:王阳羊
电 话:18752206688电 话:1365511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