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6、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7、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5%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8、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9、工程总承包报价说明及具体投标报价清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1)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投标报价+暂列金额投标报价。
2)工程设计费下浮率招标人期望≥1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招标人期望≥10%;
3)工程设计费下浮率= (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0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00%
4)以下情况均视为无效报价:
①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4410.9万元(4410.9万元= 4901万元*(1- 10 %));
②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 264.88万元(264.88万元= 294.31万元*(1- 10%));
③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4951.97万元(4951.97万元=4410.9万元+264.88万元+276.19万元);
④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0万元;
⑤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投标报价≠0万元;
⑥暂列金额投标报价≠ 276.19万元
8.10、评分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4月-2021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不提供,相应人员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不得超过300页,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
6)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7)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再由评标委员会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中负责设计评审的技术评委各自独立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负责设计文件评审的评委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 段。
8)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3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文件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定标候选人。
9)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将补充定标候选人,按评标综合排名顺序依次补充定标候选人。若最终符合资格的定标候选人<3人,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8.1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3),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总分与投标报价相同,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中抽签决定。
(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定标因素1:整体设计评价:根据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整体设计方案要求设计风格与原建筑相得益彰,整体设计方案的正确性、深刻性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布局科学、理念先进、形式新颖,创造亮点空间等方面以及在整体方案的把握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比较;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权重:30%;
2)定标因素2:工程总承包报价: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排序打分。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报价最低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若有并列分,后面排序分得分减前面并列数;
权重:30%;
3)定标因素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现场书面回答定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对各项疑问进行答复。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权重:40%;
注:1)定标时,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经理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达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上述定标因素第(3)项则为0分。
2)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题目共1题,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项目经理现场书面作答,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答辩过程不得查看电子工具(含手机等)、纸质文件等参考资料,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答辩的,本项按0 分计。
3)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因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8.12、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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