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1】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都梁建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盱眙县古桑衘道磨涧村骚狗山(都梁矿业防汛石料加工厂南侧)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古桑街道骚狗山都梁矿业防汛石料加工厂南侧,规划新建综合办公楼1座、门卫室2座、计量间1座、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沉淀池1座、雨水回用装置1座、雨水外排池及废水池1座、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和石料加工处理生产线、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车间和再生砖生产线、一个成品料储存间、一个码垛场棚及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强弱电管网、监控、道路、机动车停车位、渣土车停车位、景观、绿化、喷淋、地磅、围墙、大门等)。用地面积为223603m2,总建筑面积为34016m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1.3投资估算价:1391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366.41 万元。工程设计费344.49 万元,设备购置费:4106.00 万元,暂列金额:110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1.5 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综合办公楼1座、门卫室2座、计量间1座、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沉淀池1座、雨水回用装置1座、雨水外排池及废水池1座、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和石料加工处理生产线、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车间和再生砖生产线、一个成品料储存间、一个码垛场棚及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强弱电管网、监控、道路、机动车停车位、渣土车停车位、景观、绿化、喷淋、地磅、围墙、大门等)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项目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
(1)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各类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文件以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工程总承包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2)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合同备案工作;
(3)根据发包方对项目整体的需要,对前期技术文件进行深化,以符合项目建设时序,保障项目远期发展;
(4)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备品备件、工器具的购置、安装、调试及设备试运行等;
(5)本项目水、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 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6)地块红线范围内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范围所示工程内容施工建设、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红线内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7)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3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要求:须至少配备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至少2名、质量员至少2名,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以一种岗位身份履职,不得同时以两个及以上的身份在不同的工程(含分包工程)中履职。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但同一地点同一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不超过执业范围的除外。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3.7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以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所有人员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以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所有人员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0年12月以来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9以上所有承诺书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9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80万元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递交)
4.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额的 10%;履约保证金退还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一次退回(无息)。
4.6付款方式
1、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初步设计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付至工程设计费用的30%;
(2)第二次付款:施工图设计取得图审合格证后,付至工程设计费用的70%;
(3)第三次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设计费用尾款。
2、建安工程费付款方式:
预付款支付建安工程费用的10%(合同签订,人员和机械进场,提供银行保函(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保函)),按每3个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50%,整体工程(包括配套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价的70%并同时扣回预付款,整体工程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付至审定建安工程结算价的97%,余款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付款均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乙方付款时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费用,并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设备购置费付款方式:
预付款支付设备购置费的30%(合同签订,提供银行保函(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保函),设备安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备购置费的70%,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付至审定设备购置费结算价的97%,余款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 月11日9 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 统 ( 登 录 淮 安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不见面投标视频操作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8d63c311-3237-4388-b0df-050aec75208c&categoryNum=041005001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都梁建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香兰大厦地 址:盱眙县家禧广场写字楼8012室
邮 编:211700 邮 编:211700
联 系 人:周园园联 系 人:张金芳
电 话:13801400663电 话:1535866821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7187842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