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西区)北部组团扩初及施工图设计总包 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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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西区) 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虎行审投项[2021]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太湖大道以北、昆仑山路以南、长巷路以东、环山路以西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9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6201.2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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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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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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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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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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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38239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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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西区)北部组团扩初及施工图设计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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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西区)北部组团扩初及施工图设计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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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9:00至2021年10月20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6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按招标资格要求与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工程专业咨询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修改调整、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四、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总体景观设计和管网综合施工图;单体建筑物各专业的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内外装、泛光照明等以及竣工资料配合等,按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企业业绩: 企业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业厂房、住宅除外);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者甲方出具的该设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或者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载明的为准,若设计合同中不能反映建筑面积,可提供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六、备注:(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牵头方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在职职工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和连续近三个月(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 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应上传) (4)、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端口上传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的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注册证书、职称证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本项目代建方为苏高新教育产业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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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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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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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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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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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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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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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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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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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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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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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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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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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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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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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翠华、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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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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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691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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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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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72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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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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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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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16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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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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