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重新公告(资格后审)
一、 本招标项目 丹阳市西部片区培训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水系整治、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勘察及设计 已由 丹阳市行政审批局 以 丹审备【2021】5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丹阳市新农市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为 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丹阳市西部片区培训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系整治、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勘察及设计
2.项目地点:丹阳市241省道西侧,丹句路以南;
3.项目规模:项目包含水系整治长度约6公里、滨水步道约12000平方米、铺装场地约25200平方米、景观绿化约102900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
4.招标控制价:189.17万元,其费率2.70%(工程暂估价7000万元,最终设计费=施工图预算价【当施工图预算价超过7000万时,按7000万计算】×中标费率)。
5.设计周期:40日历天,整体设计服务期至本项目工程质保期结束。
方案设计: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规委会;
勘察、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图审;
6.设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
7.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⑴勘察:根据工程勘察规范要求,对该工程进行初步、详细及施工勘察,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等工作,最终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⑵设计:按照招标人和最新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驳岸整治、水系治理、滨水步道、栈道、木平台、铺装场地、景观绿化、配套设施、市政综合管网等)、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⑴和⑵和⑶
⑴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⑵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含)以上;
⑶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丙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中级(含)以上职称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各方对中标价格的分摊比例;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⑧建设单位只对牵头人进行付款,不另行支付费用给其他联合体单位,收到款项由联合体单位成员自行分配。
4.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职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五、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程序。
1.评标标准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商务标20分和技术标80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定量评审,并根据最终得分,推荐前3名为定标候选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相等时,以抽签方式确定定标候选人。(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商务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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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总分 |
(1) |
企业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
企业近5年内(2016年10月8日至今)完成过1项8万平方米的风景园林整体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上传且可查的无需携带原件)。 |
5分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16年10月8日至今)完成过1项8万平方米的风景园林整体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合同原件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出具图纸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上传且可查的无需携带原件)。 |
5分 |
(3) |
报价得分 |
本工程估算价为70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89.17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价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出1%加0.5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最多加10分。 |
10分 |
技术标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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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总分 |
(1) |
勘察方案 |
工程概况、场地条件及其研究程度的简要说明 |
1分 |
勘察工作的内容、方法及要求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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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进度计划安排和保证措施、外业施工组织安排及质量保证措施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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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及内业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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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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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方案 |
前期调查和对建设条件的认识 |
3分 |
项目总体设计思路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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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功能合理、内容丰富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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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设计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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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设计方案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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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系整治设计方案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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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设计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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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设计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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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后续服务工作计划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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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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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标准限额7000万)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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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得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0≤差<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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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技术标要求: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技术标(不含效果图和分析图)除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纸、图表中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技术标(除图纸、效果图、分析图外)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技术标(不含效果图和分析图)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3)技术标(不含效果图和分析图)统一使用A3纸(其中初步设计成果使用A2纸,单独装订成册),技术标(效果图和分析图)统一使用A3纸,纸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技术标(不含效果图和分析图)、技术标(效果图和分析图)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技术标(效果图和分析图)可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但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三、技术标评分说明: 1.技术标由评委独立酌情打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照以上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技术标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得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0≤差<70%。技术标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技术标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 |
2.定标标准:
(1)定标方案
定标方法:采用“其他方法”。
定标候选人数量:3家。
(2)定标程序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①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成员库由招标人组建,定标成员库人数不少于39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13人,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中指定4人,其余9人从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对整体设计理念进行汇报(PPT或PDF或视频格式),汇报不得体现公司名称、设计人员姓名,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票数最高且过总票数一半的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余两家单位按票数确定第二、三中标候选人(若其余两家票数一致,则再次投票确定确定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如果没有票数最高且总票数过半的中标候选人,按以下方式再次进行投票。
定标候选人分别为A、B、C
情况一:A票数最多,但未过总票数一半,B、C票数一致的情况下,则由B、C二轮投标,若C票数少,则确定C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再将A、B三轮投票,若A票数多,则确定A为第一中标候选人,B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情况二:A票数最多,但未过总票数一半,若C票数少,则确定C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再将A、B二轮投票,若A票数多,则确定A为第一中标候选人,B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情况三:A、B票数一致且高于C,C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A、B二轮投标,若A票数多,则确定A为第一中标候选人,B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5元后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5日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本项目截标、开标时间为: 20 21 年 11 月 10 日 上午9 : 3 0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2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咨询电话:0511-85221021 88968012 18652861188。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新点软件索取发票。
八、投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及现场投标、现场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www.zjggzy.gov.cn/xzzq/second-page.html)咨询电话:18052893535。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2.8 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保证金缴纳查询(丹阳)”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1)联系。
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second-page.html)-办事指南。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也可以用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这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在资格审查材料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并将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或以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项目款支付担保。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十二、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实施联合惩戒的对象和措施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4.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严格按照《关于严厉打击恶意竞争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丹住建【2017】81号文)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地址:丹阳市住建局西侧
联系人:魏王俊 电话:0511-8803166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殷舒 电话:0511-86578332
十四、如有异议或投诉请各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异议或投诉。
1.异议受理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异议受理电话:0511-86578332 异议受理邮箱:346774179@qq.com
2.投诉受理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受理电话:0511-86568807 投诉受理邮箱:zbb86921822@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