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五华县霓虹景观灯工程维护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2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22-00150
项目编号:441424-2022-00150
项目名称:五华县霓虹景观灯工程维护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26,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霓虹景观灯工程维护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6,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霓虹景观灯工程维护管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26,1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上册正本内】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霓虹景观灯工程维护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4)条均可,除此之外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申请人资格中的各项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18日 至 2022年01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2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2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22号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 须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路灯所
地 址:五华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内)三楼东
联系方式:0753-433581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梅州市联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环市西路459号
联系方式:0753-2598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53-2598776
梅州市联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