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贺兰县生态小微公园项目 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XL-【招】2022第01号
2.2 建设地点:贺兰县
2.3 建设规模:
(一)2022年贺兰县惠兰生态小微公园项目:总建设面积7219㎡,其中绿化面积5871㎡。主要工程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灌溉工程、照明工程。
(二)2022年贺兰县新胜生态小微公园项目:总面积为19279㎡,分南北两块实施,南侧生态停车场面积为9145㎡,北侧新胜生态小微公园面积10134㎡,绿化面积为17567㎡。主要工程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灌溉工程、照明工程。
2.4 工期和养护期:建设期限:2022年03月至2022年06月;养护期:2022年07月至2024年07月。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2年贺兰县惠兰生态小微公园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2022年贺兰县新胜生态小微公园项目施工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14日08时00分起至2022年02月21日18时00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兰县创业路政务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市一号国寿财险大厦
服务中心六楼东侧 (原三弦国际)16楼(湖滨街与凤凰北街路口)
邮编:750200 邮编:750000
联系人:胡波 联系人:王治宇
电话:0951-8061070 电话:13639599986
传真:0951-8061070 传真:0951-507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