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宾馆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1-420602-04-01-4595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江国投酒店管理襄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汉江国投酒店管理襄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湖宾馆项目景观绿化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盛丰路以北。
建设规模:南湖宾馆项目景观绿化总面积约6387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约42581平方米,特一号楼约21291平方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南湖宾馆项目综合楼、特一号楼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具体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园建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电气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具体范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5-10。
合同估算价:79840000.00元
2.3其他: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4月3日0:00至2022年4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27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汉江国投酒店管理襄阳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76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号
联系人:张工、范工
电话:0710-3705207、0710-3705193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建华路15号
联系人:市民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电话:0710-3224883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2年04月02日
附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
1)如为非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上述业绩相应证明材料。如提供业绩合同为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且非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只认定投标人在该合同中承担的部分。
2)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上述业绩相应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成员中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合同为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只认定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合同为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只认定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类似项目业绩为:同时具有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项目景观绿化面积4.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10万元及以上(合同中能体现出包含21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设计业绩,若不能体现设计费用金额,可提供以投资金额为计费基数的计算过程及业主出具的设计费用证明材料)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移交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完)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经发包人签字并盖章的设计成果单,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工程移交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完)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经发包人签字并盖章的设计成果单中时间较后的为准。
5)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为:项目景观绿化面积4.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3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中能体现出包含5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若不能体现工程费用金额,可提供报价工程量清单及业主出具的工程费用证明材料)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移交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完)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工程移交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完)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中时间较后的为准。
(5)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园林类高级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③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④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项目景观绿化面积4.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3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中能体现出包含5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若不能体现工程费用金额,可提供报价工程量清单及业主出具的工程费用证明材料)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项目)或项目景观绿化面积4.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10万元及以上(合同中能体现出包含21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设计业绩,若不能体现设计费用金额,可提供以投资金额为计费基数的计算过程及业主出具的设计费用证明材料)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设计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工程的项目规模或人员任职信息,可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工程立项批复等其他类似证明材料);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⑥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园林类高级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②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园林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③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中);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21)条目规定的其他情形(第①—⑧条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按此项信誉要求做出声明或查询);⑨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信息页面截图(含日期及网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
备注: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出具保函格式为准,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