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道教文化中心东侧区域特色景观打造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城隍庙道教文化中心东侧区域(一期工程实施范围:北至丹虹路,南至广福路,西至道教文化中心,东至观东街;二期工程实施范围:北至文澜路,南至丹虹路,西至隆安路,东至观东街)。
2.2建设规模:海安市道教文化中心东侧区域特色景观打造项目设计,总投资额约8600万元。
2.3合同估算价:约250万元。
2.4质量标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5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签订委托合同后5日内提交项目的勘察、测量成果等资料;10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0日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两期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河道整治、水景改造、人工造景、园路、给排水、智能化、供配电系统、强弱电、亮化照明、景观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含商业建筑及配套)等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勘察、设计(设计风格要结合周边现状环境和城隍庙道教文化以及金麟甲地商业街风格相匹配)。主要工作内容:①勘察、测量: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测量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现状地下管线情况,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和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形式、规模、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提供合理的方案和足够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测量成果;②设计: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视频动画、PPT等)、初步设计(含概算)、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及报告、提供危大工程清单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技术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及提供各项相应技术资料(含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等)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主要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把控、设计修改、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面积达到40000平方米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内容须包含硬质景观内容,不接受单纯苗木绿化业绩,该业绩同时为投标人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委托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
(2)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全部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其他要求:a.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投标人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方案须为原创,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所提交设计成果(包括所有图纸、文字资料等)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吸收其方案中的设计成果,方案设计单位不得因此向招标人索取任何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4月02日至2022年04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事项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 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0513-8181959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城中坝南路12号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系人:丁秋文 联系人:丁朋惠、常继文
电话:0513-68875203电话:0513-81819577(窗口)、81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