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口腔科牙片及口腔 CT室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 院 202 2年第24次院长办公会 (广市人医纪【 202 2】42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工程:
一、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项目 控制价 ( 万 元) |
申请科室 |
口腔科牙片及口腔 CT室装修工程 |
见附件 |
9 .5万元 |
基 本 建 设 科 |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2022年7月29 日(工作时间:上午 8 :00—12:00 ,下午 1 4:30—18:00 ),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 302、303)。
3.2 资质初审及配置响应:报名时间段内提交 资质文件 和 本项目服务清单需求响应表 ,由基本建设科 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 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采购科通知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电子资料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电子邮件请以“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谈判采购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特别说明:为加强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筑牢 “外防输入”的疫情防线,参会代表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四川天府健康码为绿色,公司出具参会代表14天内未到国家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的说明并加盖公司鲜章。)
3.3 配置确认: 基本建设科对资质初审合格的报名供应商的采购清单配置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4 召开采购会议
3.4.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不低于 3家的且 基本建设科对配置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4.2 会议议程
3.4.2.1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4.2.2 报名供应商介绍产品并答疑;
3.4.2.3 报名供应商书面报价,报价次数不低于两次,具体视情况而定;
3.4.2.4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5 评比方法
3.5.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
3.5.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5.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5.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谈判采购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 :李艳 曾铃杰(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 0826—2600016 15397690617 13982609112
项目改造相关咨询联系人:杨明军(基本建设科)
项目改造相关咨询联系电话:13980330447
六、相关要求见附件
附件 1 :
广安市人民医院
口腔科牙片及口腔 CT室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申请及相关要求
根据院部要求,拟对我院口腔科牙片及口腔 CT室机房进行室内装修,经评审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5万元,现申请采购。
一、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基本信息
总面积约为 19平方米,墙面、地面、顶面、电气安装等,详情见附件,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项目为总包干,清单中若有部分漏量请投标人自行核实,结算时不再作工程量及价格调整。
二、工期:招标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后 15 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能提供相应货物;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和技能环保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总价的 97%;合同总额的3%为质保金。质保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5日历天后支付。
投标人中标后需向我院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竣工验收后格后退还。
五、其他要求:
1、报名前请联系基建办进行现场查勘,明确施工范围及相关辅助作业,施工项目详见附件2、3 ,中标后不再增加施工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13982692997)
2、中标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所有人员必须持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入场施工,并按照要求做好全程规范配带口罩等防疫措施。
附件2[非密]全景图2022.6.24_25__t3(1)
附件3口腔科牙片及口腔CT室装修工程项目(招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