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28 | |||||||||||
2、项目名称:高新区划线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987,120.43元 | |||||||||||
最高限价:3987120.4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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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工程为高新区划线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划线、画箭头、网格线、及斑马线划线;机动车停车位及停车位箭头划线等。 | |||||||||||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 2020年10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5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9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全文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需提供 2020 年 10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二个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并显示该网页网址,否则视同未提供。); 3.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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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28日 至 2021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7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除电子响文件外,本次磋商采购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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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 |||||||||||
地址:洛阳高新区新华东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康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65603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77号4楼005室 | |||||||||||
联系人:尚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9777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977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