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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1-07-29 09:21338

刘老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刘老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 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淮发改投资﹝20 21 6 1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刘老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 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阴区刘老庄镇刘老庄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刘老庄村进行改造提升,配套实施道路、广场、绿化、亮化、电力、给排水、管网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25 2 6 元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 3 0 日历天 , 合同生效 7日 内完成方案设计的优化并达到报审要求,包括:总平面图、节点平面图、建筑改造方案立面图、景观小品大样图,材料与小品选型意向图、苗木表、设计说明、设计概算等。方案设计认可后 7日 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 2 0日 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文件,包括:总平面图、景观专业图、建筑专业图,合同生效后 3 0 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约定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全部设计内容。此外,中标人应紧密配合招标人及时完成图审工作,分期分批交付图审,待最终审图意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

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 施工开工日期: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 : 合格 , 并通过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综合评价验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①内含公共建筑村内闲置民居进行改造与插建,如:竹隐民宿、田间小屋、时光杂货铺、田园驿站等)、②现状民居的外立面进行装饰提升(如村内1-2层民宅提升、红色家园6层半建筑外立面漆面翻新、红色家园2层沿街商铺外立面提升、红色家园村部建筑外立面提升等)、③打造景观节点,包括铺装、景墙、亭廊、绿化、景观小品等(如战斗纪念广场、红色记忆广场、红色家园广场、公共活动空间、亲子互动农园)、④对重要沿线道路及绿化进行提升打造(如红色大道、村内步道、入户步道、田间步道、宅前屋后、村口、滨水空间)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现状建筑测量、项目规划红线内全部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所有施工图纸审查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施工等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直至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注册城乡规划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项目除外)。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

1 ) 工程总承包业绩 :自2017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 业绩 :自2017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说明:以上(1)和(2)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没有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 3 计业绩 :自2017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合同不能体现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确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

1 ) 工程总承包业绩 :自2017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2)施工 业绩 :自2017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说明:以上(1)和(2)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时间、金额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没有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 3 ) 设计业绩 :自2017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合同不能体现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确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 (4)监理业绩 :自2017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没有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确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以重复。

R3.3.2自2019年7月29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0年7月29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1年4月29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222.189.89.84)。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5.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7-80859039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阴区刘老庄镇徐张路85号 地址:淮阴区中业广场A3号楼811室

联系人:杜枚蓉 联系人:王夜静

电话:18751293194 电话:1380523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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