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通大桥生态公园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苏通大桥生态公园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沪苏通大桥生态公园,项目起于恒通西南角老江堤,沿老江堤止于新捕河拐角处,景观绿化面积约6万?。
2.1.2工期要求: 210 天;缺陷责任期(养护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注:投标时 CA 系统中工期统一填写 210 天)。
2.1.3 质量要求:合格(绿化施工期及养护期,苗木成活率100%)。
(注:投标时 CA 系统中质量统一填写 合格 )。
2.2招标范围:
(1)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标段范围内土方工程、硬质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含二年绿
化养护)、排水系统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取得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 10 年及以上(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书作为佐证材料)。
特别标注(下同):所涉及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均是指 : 根据修订《城 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 2009 】 157 号文件),包括园林 ( 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绿化林业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风景旅游等专业。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5 00 万元及以上的城市综合性公园(需包含游憩建筑、景观绿化、步道等工程内容)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交 / 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能体现工程内容的相关证明,其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须有一项经监管部门备案或归集)。
3.5其他投标条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施工阶段中标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技术负责人 |
1名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施工管理 |
1名 |
具备施工员岗位证 |
质量管理 |
1名 |
具备质检员岗位证 |
安全管理 |
1名 |
具有安全员上岗证 |
注:上表所列人员配备为标段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 岁。投标人所拟派驻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人员变动,均被招标人视为违约,违约处理在合同中以条款形式明确。
中标人指派的所有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招标人的管理,否则必须按照制度接受处罚。
进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由中标人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19年8 月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8 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9年8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9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至 2021 年 9 月 3 日 14 : 0 0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及栏目: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7. 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14 时 0 0 分 。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抽签入围方式:①投标单位少于30家的(含30家),全部进入资格审查;②投标单位超过30家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30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为人民币 贰拾万元 (招标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11、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通州区金洲路公交回车场四楼 |
地址: |
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 |
张 |
张先生 |
联系人: |
曹女士 |
电话: |
0513-86113389 |
电话: |
0513-86546409 |
5.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21 年 8 月 24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不署名形式网上提问,网上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