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植物景观

英雄园园林景观工程的招标公告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1-09-29 08:45343

英雄园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807001001

宿迁市古黄河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英雄园园林景观工程已经宿建【2021】1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英雄园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水景公园南岸塑胶跑道至迎宾大道

1.2 工程规模:项目实施面积15万平方米(核心区域8.5万平方米)

1.3 工期:50日历天,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10日前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试行>》的合格标准。

1.4.2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一级养护标准,绿地管养考核办法参照原《宿迁市园林局直管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1.4.3 其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60%;

(2)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70%(如实际完成工程量大于合同工程量,付至合同工程量价款的70%);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支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的80%;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工程审计结束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如管养期满,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管养期和管养考核同时顺延至工程质量修复问题全部解决,解决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发包人有权优先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英雄园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家具、园内绿化种植及养护、景观、铺装道路、给排水管网、导视牌、照明亮化、强弱电、智能监控、海绵城市、灌 溉系统、雾森系统、智慧工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绿化林业、环境艺术等专业。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4.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园园林绿化施工业绩。

注:1、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2、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8日 09:00至2021年10月9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陈刚。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古黄河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水景公园内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五楼

联系人:刘奕

联系人:杨宁

电 话:0527-84387106

电 话:0527-84355588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

E-mail:627073881@qq.com

E-mail:344721289@qq.com

打赏
  • 0人打赏
    举报
关闭
同类招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