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远安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GJS0344-2021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远采计备【2021】XM0593号
3、项目名称:远安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61.309861(万元)
6、最高限价:661.309861(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平衡、道路、挡土墙、墓碑、景观、绿化、排水及电力设施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远财采[2021]2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6.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6.4.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截图显示时间必须为投标截止日期前 30 天内)。
6.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各 1 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4]57 号文件规定。①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③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④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 2021年7月至 2021年9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7、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计为100分);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6.11、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10月8日至 2021 年10月14日下午 23 时 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殡葬管理所
地 址:远安县旧县镇安鹿村汪家岭
联系方式:18986777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方式:0717-3104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君丽
电 话:0717-3104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