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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门广场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1-10-29 08:47340
编号: ALS210503-01FG
1.招标条件
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大东门广场改造提升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21]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6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工程地点:溧水区永阳镇大东门广场内可研报告
2.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勘察;设计;
2.5勘察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8600.00万元)
2.6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项目总投资116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地上广场改造面积约8500平方米,地下两层车库(含人防)改造面积约18000平方米;改造场地景观工程8500平方米;建设泛光照明工程1项;配套给排水、电气、绿化、园林小品等附属工程。

勘察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设计招标范围:大东门广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公共部分装修、消防、景观、绿化、园林小品、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于本设计范围等,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和其他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绿色图章审查、规划报建等),具体施工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公共部分装修、消防、景观、绿化、园林小品。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

(3) 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本建设设计相关的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对于后续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提供设计配合,如燃气、市政给水、供电、标志标线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4)对设计内容中的专项设计,如中标单位资质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由中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完成(需经建设单位认可),相关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勘察服务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南京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B栋20层南楼 )。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5.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勘察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

③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4月至2021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5.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单位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单位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单位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单位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各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涉及的投标人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均需签字。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

(8)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指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的主办、协调工作。共同投标协议除应当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须为一家设计单位加一家勘察单位。业绩须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

备注: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评优、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99.31万元(工程计费额按8600万元)。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满分6分)

投标人自 2016 年10月1日(含)以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13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时间、面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满分6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勘查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美观,符合招标人的建设思路及大东门广场的文化、景观特色。(满分6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2)总体规划:项目规划充分研究与周边环境关系;总图布置及竖向设计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场地条件,形成特色;满足日常功能使用以及特殊需求;各功能空间布局合理满足招标人需求;处理好项目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关系;内容完整、图示清晰。(满分6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3)交通组织:人流、车流交通组织有序合理,注重步行流线及景观,处理好各个功能空间流线之间的关系,内容完整、图示清晰。(满分6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4)建筑平面设计:针对市民活动和商家经营需求对平面功能、面积、流线等方面提出完整、合理方案,内容完整、图示清晰。(满分6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5)建筑立面风格:对建筑立面风格进行深入理解与思考,提出合理、可行性方案,与溧水区政府的整体建筑风貌相协调,内容完整、图示清晰。(满分6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技术指标要求达到南京市相关要求。(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海绵城市方案:方案是否满足南京市海绵城市政策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是否与景观良好结合。(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服务计划及周期控制:服务计划细致、周到,服务针对性强。设计周期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措施合理。(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质量控制:设计质量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项目组成员(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满分5分)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5分)

6.4.2项目其他组成人员(满分25分)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工程建设类具有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3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3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3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3分)

(5)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3分)

(6)人防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因该注册防护工程师证书不再延续,对有效期不作要求)(满分3分)

(7)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2分)

(8)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2分)

(9)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3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投标人自2016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公共建筑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4分;获得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建筑省级设计奖项(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0.5分,最多得2分;获得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建筑市级设计奖项的每个项目得0.25分,最多得1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注:1.最多提供四个项目。2.以上奖项不包括专项工程奖项,如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3.同一项目不同奖项仅计一次)(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组成员中涉及的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重复得分。

(6)提供上述项目组成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4月-2021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若不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应人员不得分。

(7) 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相应得分项不得分。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6.6.1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3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定标候选人。

6.6.2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7)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6.6.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的异议或投诉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将补充定标候选人,按评标综合排名顺序依次补充定标候选人。若最终符合资格的定标候选人<3人,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6.7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6.7.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代表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从本单位直接指定2人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其余5人由招标人项目授权委托人于定标前一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和监督小组的监督下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现场抽取。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

6.7.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5倍。本次定标成员库的成员为35人,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6.7.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

6.7.4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

6.7.5本工程定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由招标人项目授权委托人于定标前一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和监督小组的监督下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现场抽取。

6.7.6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6.7.7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6.8、定标方案:

6.8.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3),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总分与投标报价相同,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中抽签决定。

6.8.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定标因素1:(权重:50%)

整体设计评价:根据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整体设计方案满足业主要求,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结构方案科学、合理,以及在整体方案的把握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比较;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3);

(2)定标因素2(权重:25%)

拟派团队实力:拟派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各专业负责人中,7人及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最优,得分为3分;4-6人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得分为 分;1-3人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得分为1分;没有同时符合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教授级或正高级)职称和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得分为0分。

(3)定标因素3(权重:25%)

企业获奖:投标人自2016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5项及以上国家级设计奖项的,得分为 3 分;

获得3-4项国家级设计奖项的,得分为 2分;

获得1-2项国家级设计奖项的,得分为 1分;

没有获得国家级设计奖项的,得分为 0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注:①以上奖项不包括专项工程奖项,如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②同一项目不同奖项仅计一次)

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6.8.3定标后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3)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

6.8.4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6.8.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因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6.9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0月27日17时7分到 2021年11月3日17时7分为止
9.其他
9.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开标时,投标人所报项目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2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

(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9.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4本项目对未中标人不提供设计补偿。

9.5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路1号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李丹
电话:/ 电话:18652080267
传真:/ 传真:587881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7595932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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