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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南路(航天机电至龙祥北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1-11-08 08:52342

朝阳南路(航天机电至龙祥北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南路(航天机电至龙祥北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漳蓝管经【202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西起规划支路,东至龙祥北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度436.016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主要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项目建安工程费用2176.9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朝阳南路(航天机电至龙祥北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图所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委托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176.95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89%,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固定费率1.89%。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38.35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以网页截图为准);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6日 00:00:00至2021年11月29日 23:59:59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2 :00:00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76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担保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970306,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668059,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 吴志强、许玉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 标 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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