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船路河两岸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审发[2021]36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船路河两岸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吴江区三船路河两岸 。
2.2建设规模: 面积约26万平方米,为综合公园,主要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海绵设施等内容。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840327001486001001
三船路河两岸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与配合及后期服务等
268
100
2.4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18年11月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公园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综合公园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b)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
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拒绝“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
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1月29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使用企业 CA 锁登陆“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报名。(无系统 CA 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2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21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1.143.240.34:7090/wjhy)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wjqfzx/035006/wjCity_jyx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 地 址: 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31
联 系 人: 周天宇 联 系 人: 石帆、于民峰
电 话: 0512-60900706 电 话: 17751116016
传 真: 传 真: 0512-6635262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097123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