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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景观

南平市武夷新区大红袍路等周边绿化景观提升项目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1-12-09 14:003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武夷新区大红袍路等周边绿化景观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平市武夷新区大红袍路等周边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2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园林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园林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大红袍路等周边(含市民广场)。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28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通过种植特色苗木树陈、设计桩景小品、打造茶文化景点和景观大道对武夷新区大红袍路等周边(含市民广场)进行绿化景观提升,其中大红袍路长1230米、绿化面积34500平方米,市民广场绿化面积6000平方米,包括塑造景墙1项、雕塑小品1项、茶文化方块1项等,项目总投资12868393元(包含暂列金60万元);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36698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建[2015]12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登记的内容为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0日 08:30:00至2021年12月22日 08:29:59


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8:29:59。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5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2)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园林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大街36号3层,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xeaoh0811@126.con


电话:0599-8728956,传真:/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314号(长富广场)4层D区,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66861,传真:/


联系人: 郭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9-87230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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