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小微水体生态景观提升整治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710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ZB20CG0021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小微水体生态景观提升整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小微水体生态景观提升整治,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本项目实施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验收完成后进行为期1年的项目维护期。
(3)本项目不分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验收完成后进行为期1年的项目维护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4)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已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供公对公转账报名费截图证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至 2022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710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或将报名资料发送到1719965323@qq.com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710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府路1号
联系方式:黄小姐 020-36796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优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710单元
联系方式:张先生 020-87597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20-8759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