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杨寿镇创业园景观综合提升工程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杨寿镇创业园景观综合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G-202113
项目名称:杨寿镇创业园景观综合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85万元
最高限价:185万元,报价超过限价,投标无效(详见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的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21年9月-11月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方式:采购文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在2021年12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盖章后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849239178@qq.com,联系电话:18952587955。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6、本次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7、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详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8、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人民政府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
联系方式:19816007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1895258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1895258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