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站前路沿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站前路沿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姜发改投[2021]9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站前路沿线河道综合整治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湾河、杨家舍河、叶仙舍河
2.2 建设规模:对十湾河、杨家舍河、叶仙舍河进行综合整治,河道长0.948公里,清淤土方4000方,回填土方5059方,新建护岸1.967公里,新建排水沟600米,河坡景观绿化11800平方米。其中:1、十湾河整治500米,疏浚淤泥2100方,建设生态砖驳岸839米,临水砼重力式驳岸228米;2、叶仙舍河整治448米,疏浚淤泥1900方,建设仿杉木桩驳岸900米。3、杨家舍河回填土方5059立方米。4、新建临铁路排水沟600米。5、建设沿岸绿化1.18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42202070001-BD-001
站前路沿线河道综合整治绿化工程
绿化工程 建设沿岸绿化1.18万平方米等。
351.48
80天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扣除暂列金额)的 70%,余款待两年养护期满经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必须提供能反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表。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 240万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准)的绿化工程。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四方盖章),中标通知书须经有形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如未经有形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则须提供中标信息的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仅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网址的或查询不到业绩中标信息的均不予认可。 ;
有效期自2018年12月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 16 时 0 分 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中路560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961086689
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08号院内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梅
电 话:1377567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