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植物景观

协同区新开发地块复绿工程的招标公告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2-03-14 11:164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协同区新开发地块复绿工程 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甪行审发改[202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甪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甪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协同区新开发地块复绿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甪直镇12个地块


2.2规模: 涉及面积约795291平方米 ,预算金额约1736.332396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085001001

协同区新开发地块复绿工程

协同区新开发地块复绿工程

1736.33

6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03-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或以上的项目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同时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取消3.3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 (4)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本项目不接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及苏住建建〔2021〕2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的,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等于7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小于7家时,将降低条件并重新发布公告 ;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对资审合格单位进行定量加定性评审,定量评审: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获奖、企业认证、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定性评审:项目负责人答辩;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03月11日9:00至2022年03月16日17:3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22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甪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长虹北路169号吴淞江商务区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8层南侧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金勤刚

联 系 人:

丁莎莎、顾佳、荣世明、赵华英

电 话:

0512-65026683

电 话:

0512--68780552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7565388@qq.com

打赏
  • 0人打赏
    举报
关闭
同类招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