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设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系统。投资34.5万元,建设东营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系统,通过企业自行申报、监管部门填报等方式,归集市场主体产生的信用信息,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
二是出台信用评价办法。制定出台《东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东营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信用评价积分细则,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进行综合量化评价,对评价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三是严格评价积分使用。根据信用评价得分,将评价对象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A、AA级的企业,减少对企业及项目的检查频次,优先支持晋升资质等级,优先支持企业及其实施的项目参与评先树优。对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下的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范围,列为市、县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限制企业评先树优,不享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有关优惠政策。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依法依规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等方面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限制承揽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通过为优良行为加分、给不良行为减分的方式,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在建筑市场上逐步形成了“公平竞争、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