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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三部门:扩大政府采购,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

来源:华夏时报2022-10-26 10:32302
  10月24日下午,财政部官网发文指出,10月12日,财政部、住建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根据《通知》附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涵盖北京(朝阳区、通州区)、天津(滨海新区、静海区)、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雄安新区、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盐城市等48个市(市辖区)。

《通知》要求,上述各有关城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全面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

具体而言,各有关城市的主要任务包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加强绿色建材采购管理、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及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其中,在“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这一方面,《通知》指出,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要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

而为保障上述工作任务的完成,《通知》强调,各有关城市应明确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并加强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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