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0年12月30日,大河报焦作新闻记者报道的“焦作17岁男生出手解救被猥亵少女受伤,还手后被批捕羁押”一文引发舆论关注。
当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情况通报作出回应称,针对新闻中报道的情况,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现已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复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复查结果。
此前报道
据大河报消息,河南焦作市民王恒波反映,去年12月,他17岁的儿子王勇(化名)出手解救一名遭猥亵的女同学时,被猥亵者追上朝脸上打了一拳,“我孩子下意识还了对方一拳,对方倒地,我孩子又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就送那女孩回家去了。”而令王氏父子没想到的是,他们之后被警方告知,猥亵者鼻子粉碎性骨折,王勇估计要负刑责,但双方可协调解决。
不过,王恒波家因为经济状况窘迫,拿不出对方所要求的赔偿金,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而王勇更是不服 ,王恒波说:“孩子听说这种后果后,痛哭流涕,一直哭喊‘心里委屈’‘冤枉啊冤枉’...”
今年12月14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下达逮捕通知书称,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该局于12月15日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王勇执行逮捕,羁押在焦作市看守所。
王恒波认为,王勇出手相救,是见义勇为,在被对方先出手击打后,还手一拳,踢上一脚,都是很正常的正当防卫。对此,被救女同学和其父亲也非常认同,他们向王勇表示感谢。女同学父亲说:“如果这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后谁还敢挺身而出,解救被猥亵的人?”他还表示,知道女儿遭猥亵后,他多次找到公安机关,希望追究猥亵者的法律责任,让他失望的是,办案民警告诉他,他控告的事和王勇的案子是一回事,他们会并案处理。
办案民警于12月28日受访时表示,王勇一案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依法是由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包括后期的是否公诉,他们只是侦办案件,“现在检察院批捕了,说明检察院不认为是正当防卫”。对王勇的刑事强制措施处理,办案民警表示,之前因为疫情影响确实是基于一些理由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但因为协商解决未成、对方家属反对,于是他们才提交到了检察院,变更了刑事强制措施,采取羁押。
目前,王勇已经被羁押在焦作市看守所接近半个月时间。但王恒波了解到,身为社会人员的猥亵者现在苏州打工,未受到任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