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清溪河景观桥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27     来源:乙方链电子保函    浏览:497    评论:0    
核心提示:保康清溪河景观桥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清溪河景观桥新建工程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资[202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保康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封银岩车行桥一座;桥梁桥跨组成:(17.5+2×35+17.5)米,共三联,总长106米,上部结构全宽24米,其中2×35米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小箱梁,边跨为适应变宽需求,桥梁宽度为24-36米,边跨采用17.5米钢筋混凝土现浇简支箱梁,桥头设置桥头堡装饰。

羊子山人行桥一座;桥梁桥跨组成:主桥跨度采用(3×33)米,共一联,全长102.3米,桥梁宽度为5-8米,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结构,桥上设仿古凉亭及走廊。桥梁东、西两侧设梯道接现有人行道。

熊绎中学人行桥一座;桥梁桥跨组成:主桥跨度采用(4×33)米,共一联,全长135.3米,桥梁宽度为5-8米,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结构,桥上设仿古凉亭。桥梁东、西两侧设梯道接现有人行道。

  2.2招标范围:“保康清溪河景观桥新建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内容、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工程竣工后的缺陷修复。

  2.3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质量标准: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下同)承接过一项600万元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查询电话,以便业主查询核实。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7、2018、2019三个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

  3.4投标企业需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9月23日9:00时至2020年9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8日9时00 分,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6.2 电子投标保函可登录乙方链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开具。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避免施工过程中因前期的调查了解不充分而影响工程实施,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安全责任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政府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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