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曲县新阳广场景观工程已由阳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政发[201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曲县皓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阳曲县新阳大街新阳广场,总用地面积约11472平方米,投资额约700万元,计划工期为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至2014年9月5日每日工作时间持有效证件及企业IC卡和项目经理IC卡在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阳东街60号)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山西经济日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阳曲县皓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子阳
联系电话:15834339999
招标代理: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学府街党校路1#楼1202室
邮编:030006
联系人:黄丹丹
电话:0351-7029978
传真:0351-7029978
电子邮箱:shzbdl@163。com
开户银行:太原市民生银行学府街支行
账号:0911014170008799
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函、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查询地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系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