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单位,这些新规定3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4-02-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浏览:282    评论:0    
核心提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即业主,承担着工程投资、组织施工、质安管理等主要职责,其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有首要责任。日前,长沙市住建局印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即业主,承担着工程投资、组织施工、质安管理等主要职责,其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有首要责任。日前,长沙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强调建设单位依法对工程项目全建设周期的安全生产承担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全面完善建筑施工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支持保障、检查督促职责,不替代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不得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不得弄虚作假、搞“挂名法人”逃避安全责任。

通知要求,要突出建筑施工安全事前预防。建设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进行工程建设,工程项目中消防、燃气、环境等涉及使用安全的设施必须与主体结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违规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发包、肢解发包及其他违法发包行为。应科学合理确定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工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技术保障措施进行论证,应提出保证安全生产具体技术措施,并调整相关费用。

通知要求,要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过程管控。建设单位应配备专门力量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各方签字确认,禁止以优化设计名义变相降低安全标准。应牵头开展工程项目的安全巡查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全面闭环管理。

工程项目发生突发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会同各参建单位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准确向有关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加强对建设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置,各级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于新开工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检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视情况依法依规给予约谈、通报、行政处罚、建筑市场信用惩戒等处置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停工整改;要根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其工程项目实施差别化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建立台账,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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