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塘街三期沿河立面景观提升整治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塘街三期沿河立面景观提升整治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姑苏发投【2019】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山塘街三期沿河立面景观提升整治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山塘街三期(新民桥西至北环路)沿河两侧,长约1.2公里;沿河两侧支巷视线所及范围,向外延伸约50米
2.2规模: 包括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局部道路修复、沿河泊岸护栏修复,管线整理等,合同估算价约3666.88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天)
E3205010304007378002001
山塘街三期沿河立面景观提升整治工程
山塘街三期沿河立面景观提升整治工程
3666.88
120
2.4其他: 本项目代建公司为: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11-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标段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本项目不接受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苏清办﹝2020﹞2号(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参与投标。(5)本项目执行苏住建质〔2020〕2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扣分分值按开标当日所在季度应执行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所列分值计取。(7)申请人不得存在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00至2020年11月24日17:3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31
联 系 人:
邵晓琪
联 系 人:
金吴平
电 话:
0512-65727330
电 话:
0512-65981595-8111
传 真:
传 真:
0512-6635262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970949374@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